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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校各班已執行110學年度第2學期「校園公共服務學習(學術單位)」

受文者:如正、副本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
發文字號:
速別:普通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
附件:

主旨:有關本校各班已執行110學年度第2學期「校園公共服務學習(學術單位)」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已執行「校園公共服務學習(學術單位)」之相
關資料未繳交班級,請各班指導老師協助教學助理(TA)繳交相關資料至總務處【點名記分冊備註:主題或方式】;相關資料請速繳,俾便登錄服務學習成果,避免影響同學日後畢業權益。
二、 上述資料請於111年7月6日前繳交至總務處事務組或E-mail:zsf4@ulive.pccu.edu.tw。
三、 本校相關校園公共服務學習資料表格請至「服務學習網」
http://servicelearning.pccu.edu.tw/bin/home.php下載。有任何未盡事項請與總務處事務組承辦人:鄭淑方聯絡,分機13206。

正本:本校各學術單位
副本:本校總務處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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