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共服務學習(行政單位)注意事項公告

「校園公共服務學習(行政單位)」志工班相關訊息與注意事項
1.「校園公共服務學習(行政單位)」志工服務學習班,相關資料請至「服務學習網」servicelearning.pccu.edu.tw就在學校首頁的「更多連結」內下載。
2.如何參與「校園公共服務學習(行政單位)」志工服務班?
(1)訊息來源:請至助學104或校園活動公告注意各行政單位徵求志工公告。
(2)報名地點:請同學參考「服務學習網」內的各志工班資料,至該單位櫃台報名。
(3)注意事項:
a.請不要重複填寫。
b.請同時不要在2個單位報名,否則將取消當期資格。
c.請先自行考量於本學期內你能夠在同一單位連續服務學習滿18小時,才填寫報名;
若無故曠職則不通過,且不予補執行時數;即另報新班,從頭做滿18小時才算通
過。
d.請遵守各志工班規定,表現優良者各單位可視助學金預算繼續任用;表現欠佳者則
以不通過。
e.執行完服務學習時數後要填寫反思日誌與評量表,才算完成。
3.任何未盡事項請與總務處事務組承辦人林志成聯絡,分機13206。